3044永利集团課程負責人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課程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學院決定在本科教學的主要課程中分批實行課程負責人制度。
一、指導思想
遵循高等醫學教育教學規律,以提高本科教育教學質量為目标,轉變教學觀念,充分調動教師教學積極性,完善教學質量責任保障體系,推動醫學教育教學的現代化、正規化。
二、實行課程負責人制度的原則
1.方向性原則:實行課程負責人制度要有利于提高教學質量,各環節都要把教學質量放在首位。
2.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實行課程負責人制度,把責任、權力和利益三者密切結合,系部和教研室對各課程負責人既要放權,又要加強考核。
3.實行課程負責人競争上崗,擇優聘用與部門指定相結合的原則。
三、課程負責人實施範圍與設置
1. 面向我院本、專科生開設的必修類課程(包括理論課和實驗課),原則上都要實行課程負責人制度。實施過程中可以分期分批進行。
2.課程的認定:面向不同專業、層次,但名稱相同或教學内容基本一緻的課程均作為一門課程。
3、課程負責人設置:根據教學對象、教學内容的特點,學科基礎課程原則上每門課程隻設置 1 名課程負責人。專業主幹課(臨床學院)課程負責人的設置按照臨床學院相關制度執行。
四、課程負責人條件
1. 師德高尚,敬業精神強,熱心教學工作,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教學水平,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2. 多年擔任該課程或相關課程教學任務,教學效果好;并在該課程或相關課程的建設和改革中做出過突出成績。
3. 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具有較豐富的教學經驗和專業知識。
4. 學生評教評學反映好,無教學事故記錄。
五、課程負責人的聘任
1.課程負責人的選聘工作由學院教學委員會負責。
2.學院教學委員會将本院拟聘課程負責人的課程名單,拟聘人數等有關情況在本院内公布。
3.應聘教師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并申述本人應聘條件。
4.院教學委員會對各課程應聘教師的情況經充分讨論後提出人選,由學院院長統一簽發聘書;
5.若按上述程序未能選聘到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由院教學委員會提名,院長批準,指定臨時課程負責人;
6.課程負責人聘期為2年,聘期滿後可以連任。
7.聘期未滿而需要更換課程負責人,由課程所在系、教研室研究提出申請報學院教學委員會批準。
六、課程負責人的職責
1.組建課程教學團隊。團隊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課程教學的基本條件及工作能力,可以跨教研室、跨院系、 跨校擇優選擇。
2. 組織制定并主持實施課程建設規劃;組織制訂或修訂課程教學大綱、實驗教學大綱、實習(見習)教學大綱、考試大綱等教學文件。
3、組織集體備課、交叉聽課及教學讨論等教學活動;負責本課程的教材建設、課程教學工作總結。
4、組織本課程的教學建設及教學改革活動,組織完成本課程相關教學管理檔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
5、對團隊中的青年教師進行指導和培養。
七、課程負責人的考核
1.課程負責人履行職責的情況由課程所在系、實驗室、教研室負責檢查和考核,考核結論記入相應檔案;學院對課程負責人考核,每年度進行一次。
2.根據考核結果,由學院決定課程負責人的課程管理津貼。
3.在受聘為課程負責人期間,本課程組内若有人出現教學事故,課程負責人應負領導責任;若本人出現教學事故或教學管理事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并停止其課程負責人資格。
八、課程管理津貼發放标準
課程負責人課程管理津貼發放标準為1000元/每門課程(若課程負責人擔任系部、實驗室或教研室負責人,按500元/每門課程核發),課程負責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底一次性發放。
九、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由學院教務辦負責解釋。
3044永利集团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2014年實施課程負責人制度的課程彙總表
附件2:3044永利集团課程負責人申報表
附件1:2014年實施課程負責人制度的課程彙總表
序号 |
課程名稱 |
聘任人數 |
1 |
系統解剖學和局部解剖學 |
1人 |
2 |
組織胚胎學 |
1人 |
3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1人 |
4 |
醫學免疫學 |
1人 |
5 |
微生物和寄生蟲學 |
1人 |
6 |
生理學 |
1人 |
7 |
藥理學 |
1人 |
8 |
病理學 |
1人 |
9 |
機能實驗學 |
1人 |
附件2:3044永利集团課程負責人申報表
課程情況 |
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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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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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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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時/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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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方式
(考試/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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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專業和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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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描述
(含教學内
容、教學方
法與手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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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負責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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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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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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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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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課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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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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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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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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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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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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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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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組人
員構
成情
況
(可
另附
表)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職稱 |
學位 |
專業學科 |
所在院、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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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意見 |
簽字:
年 月 日 |
備注 |
1.課程性質指必修、選修;2.課程類型指公共類、專業基礎類、專業類和整合類;3.課程組人員構成情況
可另附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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