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779193永利實驗室安全須知
時間:2016年12月16日 00:00 作者:佚名 點擊:[]
為保障實驗室人身安全和财産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維持正常的實驗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須知。
一、安全防火須知
1. 消防器材、滅火材料專人管理,以防為主,杜絕火災隐患。
2. 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堆放,并建立預防措施。
3. 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各類強電、熱源、自控設備。
4. 樓内通道嚴禁堆放物品,保證消防暢通。
5. 發現火險隐患及時報告、處理,發現火災及時報警、處置。
二、安全用電須知
1.樹立安全、節約用電意識,使用電器設備應按說明書或操作規程操作。
2.電源箱周圍不得堆放物品,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插座應經常檢查。
3.不得擅自亂接、亂拉電線,出現過熱現象或糊焦味時,立即切斷電源。
4.電器設備出現絕緣破損、老化、發熱、火花等情況及時通知檢修。
5.開放熱源設備須專人負責,中途離開或電源中斷時應切斷電源。
6.人員觸電時立即切斷電源,用絕緣物體實現人電分離,及時搶救。
三、防盜安全須知
1.實驗完畢,離開實驗室須關窗鎖門,做好記錄。
2.實驗結束後及時交回鑰匙,嚴禁私配和外借。
3. 實驗室使用需預約登記,不得帶無關人員進入。
4. 假期實驗室應貼好封條并做好安全巡視工作。
四、化學試劑安全
1.化學試劑應貼明标簽,按要求分類存放,過期試劑及時處置。
2. 危險化學試劑應專庫存放并應設置相應的安全标識。
3.劇毒物品按要求專庫、專管、專領和專用,做好相關記錄。
4.化學試劑嚴格按要求使用,嚴禁私自帶出實驗室。
5.“三廢”不得随意丢棄或排放,按要求分類盛裝、存放,統一處置。
五、生物醫學實驗室安全
1. 專職管理人員應熟悉生物醫學實驗室有關法律和規定。
2. 各類各級實驗室應設計制定保證安全的工作程序和疫情防控預案。
3. 應合理設置功能分區,配備必要的安全操作設備,防止交叉感染。
4. 嚴格按規程處理實驗材料,确保工作人員不受侵染,确保周圍環境安全。
5. 出現事故應采取緊急處理,填寫事故登記表,按規定報告衛生主管部門。
六、其它安全須知
1.實驗室安全責任人離開實驗室前,須做安全檢查,關水斷電,關窗鎖門,做好記錄。
2.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需按規範着裝;留長發者應束紮頭發。
3.實驗室内嚴禁吸煙、飲食,嬉戲打鬧,實驗結束後應細心消毒洗手。
4如發生安全事故,服從指揮,有序疏散并及時報警和報告。
①火警電話:119;
②匪警電話:110;
③醫療急救:120;
④保衛處報警電話:8563110;
⑤實驗室與設備管理中心電話:8562002。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