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

3044永利集团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

教學指導委員會是學院本科教學工作的指導、研究、咨詢、監督和審議機構。基本任務是對學院本科人才培養工作的指導與管理,推動教學改革和教學建設, 以确保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的穩步提高。

一.組織

教學指導委員會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由院長擔任)、副主任委員1人(由教學副院長擔任)、秘書1人(由教學秘書擔任),教師委員和學生委員若幹人。

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師委員會由熟悉教育教學規律、教學管理經驗豐富的教學管理人員和學術水平高、工作能力強、作風正派、辦事公正、身體健康、熱心教學工作的骨幹教師及關心學院發展、熱心服務同學、工作認真負責、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組成。

教學指導委員會教師委員由院長提名,學生委員從學生中選舉産生或由各班主任推薦,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批準後,正式聘任并頒發聘書。每屆任期三年,可連聘連任。

二.職責

1.根據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學院實際,對學院教學改革和教學發展規劃提出建設性意見;對人才培養模式、教學工作的總體思路等與教學工作有關的重大問題提供咨詢;對全面提高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重大事項提出可行性意見和建議。

2.審議學院的學科(專業)設置及改造,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實驗室建設、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等事項,并提出咨詢、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3.研究高等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的問題,審議學院教學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督導。

4.結合學院實際提出教學工作研究的項目,對教師申報的教學研究項目、教學研究成果、教材資助、重點課程建設計劃以及教學優秀教師人選等事項進行評審,對課程建設、教學内容、教學方法、考試方法等重大改革方案進行論證、審議,對影響教學質量的重大問題進行專題研讨,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5.指導建立學院本科教學質量标準和監控體系,對影響教學質量的問題進行專題研讨,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6.組織年度教學工作考核及教學評獎、評優、裁定有關教學責任事故;

7.對教學工作進行咨詢和督導,每學期每位成員應積極對本科教學履行聽課責任,并填寫聽課表。

8.學生委員代表廣大學生行使教學管理民主權利,通過參加學院教學工作會議、列席或參加學校教學委員會會議或其他有關會議等方式積極參與教學管理和改革,代表學生提出合理要求、推動管理部門和教師改進教學方式方法、對專業建設、課程設置以及教學思想觀念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積極配合和參與改革,從而發揮學生的學習主體作用,促進教學質量的提高和學生的全面發展。

9.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應以身作則,協助教學管理部門建立和維護學院正常的教學秩序,及時向教師和學生宣傳學院教學方面的政策、條例和規定等。

三.工作制度

1.教學指導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原則上每學期召開1-2次;視實際工作需要,可以專題會議的方式召開臨時全體或部分委員會議。

2.教學指導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若主任委員因故不能主持,可委托副主任委員或其它委員主持,會議要有專人記錄,并根據需要印發會議紀要。

3.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均應遵守會議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會議須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始得舉行。需要議決事項的會議,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并采取無記名投票、出席會議委員過半數通過的方式表決。

四.附則

學院為教學指導委員會開展工作提供經費和必要條件。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本章程的解釋權、修改權歸屬于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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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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